韩国 韩国旅游五年多次 [广州]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条件:(1)(持韩国团签、韩国旅行社担保签(C32)者而且必须在2016年1月27日之前入境的才可申请,此时间之后持有以上两个类别签证入境者均不能受理此类别)。(2).(韩国个人担保签证(C39)入境时间没有限制)、(3)未满17周岁以及55周岁以上者。
2、领馆批出来有可能是三年多次,或一年多次,或3个月单次,费用领馆不退,实际出签结果以领馆根据申请人资料情况批出为准。
3、申请人护照上曾经持有三年多次韩国旅游签证或者是深圳和广州的居民户口(非集体户口)都较容易批出五年多次。
4、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出签时间会延后,请出了签证之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相关事宜。
5、韩国广州领区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旧版本是统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现领馆要求从2016年6月1日开始申请人必须提供新版本居住证(具体是否续办成功,以深圳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才能申请签证。
2、领馆批出来有可能是三年多次,或一年多次,或3个月单次,费用领馆不退,实际出签结果以领馆根据申请人资料情况批出为准。
3、申请人护照上曾经持有三年多次韩国旅游签证或者是深圳和广州的居民户口(非集体户口)都较容易批出五年多次。
4、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出签时间会延后,请出了签证之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相关事宜。
5、韩国广州领区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旧版本是统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现领馆要求从2016年6月1日开始申请人必须提供新版本居住证(具体是否续办成功,以深圳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才能申请签证。
在职人员
个人基本资料
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 注意:申请表中的:1,2,3项,6,7,8项,12项为必填项目,由于申请人提供资料可供填写的信息非常有限,所以必填项目最好是申请人本人进行填写。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曾经有良好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
原件 | 相片 |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
复印件 | 户口本 |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复印件 | 居住证明资料 |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居住证(不接受《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 及派出所证明)。 2.提交居住证(暂住证)时,需提供该证的派发机关及其联系电话(由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 3.申请方所提交的居住证(暂住证)需以申请日为基准,迁入本领馆管辖地区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4年6月1日开始实行)(注意:新旧居住证之前的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 4.由于领馆严查居住证的真伪所以需要用实物参照居住证拍摄,不接受复印件!)如果领馆查出居住证信息为伪造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可以提供本人名下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代替居住证(同样需要写上派发机构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6.韩国广州领区通知:由于深圳居住证已经全面更换新版本,旧版本是统一有效期到2016年5月31日;所以从2016年6月1日开始,深圳版本的居住证必须要提供新版本的才能办理韩国签证。(具体是否续办成功,以深圳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中方单位资料
原件 | 在职证明 |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模板)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1.盈利性质单位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非盈利性质企业可以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特别提示(必读)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