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韩国商务签证 [广州]
注意事项
1、户口在外地的申请人,企业所在地在广州领馆辖区内可以省略提供居住证/暂住证。
2、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出签时间会延后,请出了签证之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相关事宜。
韩国领馆最新签证变更:
按照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2条有关带留资格的规定,申请签证时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另外,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营业法人理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在营业执照上的年度检验情况空栏盖章。
因此,签证申请时 如果提交未办理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将予以拒签,敬请注意!
2、韩国领馆有权对申请资料进行行政调查,出签时间会延后,请出了签证之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相关事宜。
韩国领馆最新签证变更:
按照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2条有关带留资格的规定,申请签证时 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另外,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营业法人理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在营业执照上的年度检验情况空栏盖章。
因此,签证申请时 如果提交未办理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将予以拒签,敬请注意!
在职人员
个人基本资料
原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不能双面打印、不能更改格式)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原件 | 相片 | 1.2张必须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
原件 | 三选一 | 1.若是以前没有去过韩国而且是商务目的(不包括团签、学生签和济州岛免签) 需要另外提供一份证明资料,(三项选一项即可) (1)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深圳公司可以提供复印件】; (2)最近3个月以上的近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 (3)到银行开具能确认每个月工资收入入账事实的最近3个月以上的银行对帐单原件(每个月工资明细用打勾标明)。申请人在三项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其中一项即可。以上打印的日期以申请签证日为准都必须要近两周内打印才能使用。 |
中方单位资料
原件 | 在职证明 |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模板)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之后改为网上年所以可以提供整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 | 个人名片 | 1.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
复印件 | 外方邀请函 | 1.邀请函原件 (指定样式点击下载)[2013年11月30日起,领事馆只接收新版本的邀请函原件](1)需用邀请公司的便笺纸打印,上面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邀请人签名(4)邀请函内容必须与中方公司担保信的内容保持一致。 |
外方邀请资料
复印件 | 贸易证明 | 1.注:若之前有过韩国商务出入境记录且现在的邀请公司和之前的邀请公司是相同的话,则可免提供 2.请提供韩国公司的韩文报关单(要盖有韩国公司公章,有直接显示出中方公司和邀方公司的名称)。若没有韩国公司报关单,请提供购买契约书、或购买意向书、合同等(要盖有派遣公司和邀请公司的公章,有直接显示出中方公司和邀方公司的名称)。 如果是首次合作没有报关单也没有合同的,请提供《市场调查计划书》原件(指定样式点击下载)(由派遣公司提供,用中文填写完整,盖上派遣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名)。 |
原件 | 事业者登录证明书 | 1.近3个月开的 《事业者登录证明书》复印件。(网站有模板) |
复印件 | 纳税事实证明书 | 1.注:若之前有过韩国商务出入境记录且现在的邀请公司和之前的邀请公司是相同的话,则可免提供 2.韩国公司近3个月开的纳税事实证明书 (要有详细的日期和数目) 。 |
特别提示(必读)
免责声明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